高空抛物行为被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在许多城市评选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中
“高空抛物”悉数在列
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近日
嘉定一小区内底楼住户反映自己遭遇了高空抛物
居然是一个装有粪便的塑料袋......
得知此事后
居委、物业、民警、联勤上门了解情况
并表示后续会针对租户进行上门排摸
排查是否有群租现象
并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告知所有居民
据了解
事后居委会立即与物业沟通
商讨安装可移动雨棚一事
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广大居民意见
共同商议如何进一步有效改善高空抛物的问题
不要随便往窗外扔垃圾
这个幼儿园的孩子都懂的道理
为何有的成年居民却做不到
或许高空抛物者心存侥幸
认为扔的东西重量轻,不会造成太大伤害
但他们可能不知道,经过科学分析
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而一只空易拉罐从30米高空抛下,冲击力相当于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
对面高空抛物这道城市管理难题
各小区也是想了很多的办法
比如
首先,物业公司自身在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并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其次,在发现有装修公司入驻对居民房屋进行装修期间,派工作人员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查看建筑材料堆放情况,避免公共区域玻璃、窗户、涂刷颜料等物品坠落对其他业主可能造成的伤害。
居委联合物业,在楼道宣传栏、小区内绿化插牌、志愿者上门发送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进行劝导和宣传。还有的小区提倡业主举报高空抛物的人,并给予奖励,从而使业主积极地加入监督行列中。
召开“遵守居民公约,争做文明市民”座谈会。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围坐一起,共同制定“居民公约”,其中就有“禁止高空抛物”这一项。事后打印出来张贴在各楼道以及小区宣传栏内。
通过一系列措施,近年来
高空抛物行为正在逐渐减少
但还是有少数居民
抱着“我扔的东西不是我扔的”侥幸心理
知法犯法
文中抛粪便这一位便是典型代表
更有甚者因为自己的高空抛物行为而获刑
我们一起来看两个极具警示意义的例子
案例一
年,安徽蚌埠一男子将竹梯从7楼扔下,砸伤一名孕妇,被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案例二
今年3月,广州一男子因曾从8楼随意扔下煤气罐、铁锤等物品,被指控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早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就明确规定了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说明,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室外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谁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律规定所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应共同承担赔偿。
由此也令高空抛物的民责分担被群众广为知晓
另外小编要提醒乡亲们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反法律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司法个案警示我们,高空坠物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高空抛物致人死伤可能涉嫌犯罪。
小编也采访了几位居民
关于高空抛物现象的看法
他们一致认为
对于高空抛物者
不可心慈手软!
居民李先生
“高空抛物不仅影响市容,更直接威胁到市民的人身安全。我认为对于高空抛物者不能姑息,在法律上来说应该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要让高空抛物者付出代价,”
居民陈女士与李女士
“像痰啊、烟头啊、用过的纸巾这种抛物,虽然不会砸伤人,但实在是太恶心了。我建议只要发现有人进行高空抛物,查证属实后,就应将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此举可以震慑高空抛物者。”
采访中
居民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态度非常明确
都认为可以加大对高空抛物者的惩罚力度
并明确奖惩措施,鼓励举报人提供线索
小编认为
在外界对高空抛物做好严格监督的同时
“心病还须心药医”居民自身也要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来源:马陆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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